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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利博

            来源:华宇娱乐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6-30 20:45:20

            这样一起惊心动魄的交通事故和救援过程让周围的群众看得心惊胆颤。但据群众说,这并不是该座高架桥上发生的第一起严重交通事故,此前,曾经有两部摩托车在拐弯处相撞,两部车都从桥上飞了下去。

            记者观察到,这是一座1公里左右的高架桥,呈弧形弯曲,但桥中部拐弯的地方弯曲的坡度尤其大。桥面虽然是双车道,但中间并没有护栏,一旦两边的车速太快,在中部拐弯时极容易撞到一起。

            信息时报专题撰文(除署名外)时报记者胡非非李文瑞通讯员黄桃园专题摄影时报记者郑启文何建

            8年的油盐柴米足以让一切激情平息甚至消退,于是,在越来越意识到和丈夫之间的差距和无法对话后,她选择结束这段婚姻;但8年的夫妻注定让她对老实而脆弱的丈夫满怀牵挂,于是她决定为丈夫征婚,希望找到另外一个善良的女子,来陪丈夫继续走以后的人生。

            昨日下午,草市街。身穿红色皮衣的李玉(化名)应约和记者见面。她一头卷发,时尚、成熟。

            照片上,她的丈夫杨杰看起来有点像黎明,“高1米75,皮肤白白的,爱好体育,特别善良,在一家公司开豪华大巴,每月收入3000多元”。

            李玉说,八年时间,杨杰始终原地踏步,而自己不断学习,从一般管理人员到公司中层干部,丈夫把所有大事、小事的做主权利全部交给了自己,双方的差距和一种说不出的疲惫让她想到了分手。

            对于为丈夫征婚的举动,李玉这样解释:“我把他放在社会上会很不放心,他是独子,人比较脆弱!”李玉说,网上征婚的事情她没告诉丈夫杨杰(化名),“离婚后年幼的儿子跟我过,他没什么拖累”。

            面对机遇,丈夫宁愿放弃,而李玉选择不断地进步、向上。几年前,她开始等待丈夫的改变,但几年后,夫妻之间的差距一如既往。因为和丈夫对生活不同的理解和追求,因为一直被依赖的疲惫,婚姻走过8年酸甜,在遇到了一个自认为更适合的男人后,她终于决定放弃。

            十八九岁时,在一家单位当管理人员的李玉认识了开汽车的杨杰。比李玉大5岁的杨杰阳光、帅气,“没有太热烈的爱情,就像一杯温水,温度不高不低,会冒些热气”。结婚后,杨杰“拱手”让出了一切的决定权,任由李玉拿主意。买房子、投资股票、调动工作,一切都由李玉说了算。“只举一个例子就很说明问题。我发现自己怀孕了,问他要不要,他说,你拿主意,想生就生”!

            八年时间,杨杰始终原地踏步,虽然从外地调到了成都,但一直开汽车。其间他曾有提干的机会,但他放弃了,他只想过驾驶员这样单纯的生活。他喜欢跟朋友喝茶、玩耍,在李玉眼中他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但李玉不断学习,从一般管理人员到公司中层干部,考取了不少证照,还兼职当起了投资顾问。李玉感到,两人差距越来越大了。虽说丈夫对她充分尊重,但凡事她做主,她感到一种说不出的累。“如果他能跟我在思想上有共鸣,那就好了”。

            李玉渐渐有了分手的念头。几年前,李玉对杨杰说:“如果我30岁那年你还没变化,我就离开你!”几年过去了,杨杰没什么变化,但李玉遇到了一个她认为更合适的男人,“我想有个全新的开始”。去年年底,李玉下决心离婚,杨杰的话让她惊吓不已:不行,我会去死!

            李玉说,她打算帮丈夫物色一个合适的女子,把对方带给丈夫认识,到双方都有好感后再向丈夫说出真相。“这时我离开,他就不会太伤心,就会有人在身边安慰他了”。“我希望这个女子能够跟我友好相处,能让他跟我的儿子正常来往和沟通”。

            对于李玉的婚姻,专家诊断:这是典型的母子型婚姻;对于这次征婚,专家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次特殊征婚真正负责任的方式是换位思考。”也许这句语重心长的忠告能够给当事人更多的启示和思考。

            帖子3月10日贴出,但直到现在只有一个人跟帖。据李玉说七八名网友给她打了手机,还有人在QQ上跟她聊,但只有两三个自称自己的朋友想找男友,问了下情况后,便再没消息。李玉的好朋友陈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吃一惊。她准备劝劝李玉,“这样做太不妥了”!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副教授周茹英认为,李玉和杨杰之间是典型的母子型婚姻关系。20多岁时两人只要玩在一起就可以了,但30岁的人就不同了。成家后,两人要跃升为父母亲,李玉无论在家庭和社会上,其角色进化得都更快,心理更成熟,但李杰则慢得多,两人开始不匹配了。虽然爱情没了,但亲情在。

            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心理学副教授张皓也认为,李玉把杨杰当儿子了,网上征婚是李玉在延续其母亲角色。张皓说,男女的角色各有三个,母亲、妻子、女儿,父亲、丈夫、儿子,在婚姻中,丈夫和妻子的角色占主导地位,其它角色只能穿插其中,这样婚姻才能稳定。她认为,网上的冷反应充分说明,女人都希望找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李玉的行为会传达给人一个信息:她的丈夫很窝囊!“这样的男人谁要呢”?

            省社科院社会学教授李东山则认为,李玉一直在安排杨杰的生活,最后她还要决定他未来的婚姻,他不一定会接受。李东山认为,真正负责任的方式是换位思考。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认为,婚姻家庭如果真的不行了,正确的做法是正视、沟通,一次不行两次。不能披着美丽的外衣进行设计和欺骗,这会更加伤害对方。

            中新网3月17日电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刊登消息说,3月16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召开全局处以上官员会议,中组部副部长沈跃跃宣布国家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免事项。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2005年11月7日中委〔2005〕255号通知,中央批准:邱晓华任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免去李德水同志的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6年3月11日国人字〔2006〕16号通知,任命邱晓华为国家统计局局长;免去李德水的国家统计局局长职务。

            香港媒体的报道指出,上任的第一年,邱晓华面临巨大的挑战。按“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国家统计局亟待建立起一个能体现自主创新能力的统计指标体系以及各地区、行业节能降耗的统计发布制度,研究制定不同功能区域的评价指针和划分标准。统计制度改革在2006年将继续深化。为减少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质疑,完善统计制度,统计局正全面改革调查管理体制,整合省及以下政府统计机构,实施垂直惯例。

            邱晓华,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福建宁化人。经济学博士。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统计师。

            1976年参加工作,在福建省宁化县插队;1978年考入厦门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学习,1982年毕业分配到国家统计局工作,先后任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副处长、处长、见习副司长、副司长、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挂任安徽省省长助理等职。

            1999年9月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7月任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副书记。

            本报讯“从一名姑娘的小脑里取出4厘米长的寄生虫,而且是条活着的成虫,这太罕见了!”昨日,记者从青医附院脑科医院获悉,脑科专家成功地从一名24岁的蓬莱姑娘小脑里取出一条4厘米长的寄生虫后,青医附院脑科医院院长、神经外科主任孟教授惊呼:“这简直是个医学奇迹!”

            昨日,记者在青医附院脑科医院手术室医生休息间见到了主刀专家———青医附院脑科医院院长、神经外科主任孟教授。他介绍说,上个星期一,脑科医院来了一名姓李的年轻女患者。姑娘24岁,家住蓬莱。据病人的父母讲,春节以来女儿经常头晕、头痛,晚上睡觉右脑不敢着枕头。

            脑科医生经过磁共振检查发现,患者的小脑里有多发性病变囊肿,是一种比较罕见的炎性肉芽囊肿。孟教授推测,有可能存在寄生虫,必须割除,否则随时会引起脑部病变危及生命。

            昨日中午11时30分手术开始,当孟教授和医生们打开患者的小脑后,他们都被惊呆了:一条4厘米长的寄生虫蠕动在患者的脑脊液里。取出这条大虫的同时,孟教授断定颅内还有3条寄生虫,但长度不会超过这条虫子。

            昨日下午2时左右,医生才彻底清除掉大虫留下的病菌。下午4时30分左右,患者被医生推出手术室,整个手术非常成功。

            昨日,孟教授告诉记者,患者颅内仍然有3条小寄生虫,但这次手术不能同时取出4条在不同部位寄生的虫子,因这3条小寄生虫体积很小,不会出现成活的情况,只要用药物即可将其杀死。这次手术非常成功,大约一周后患者即可出院,3个月后就可痊愈。

            昨日,记者在手术室里见到了这条成活的大虫,它被放在水里,开始是蜷缩成一小团,用手术镊子一碰,它便快速蠕动起来。这条虫子足有4厘米长,但很纤细,分不出头尾。

            孟教授说,人脑中一般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囊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绦虫,绦虫被包在囊肿里,一般不会成活。但这条虫子不仅“个大”,而且取出后还活着,这非常罕见。等鉴定后,虫子的真实“身份”才能确定。

            虫子怎么会进入小脑?虫子来自何处?昨天记者采访了患者的父亲和专家。

            昨日,孟教授告诉记者,有两种途径可使虫子进入人脑。一是病人吃了有虫卵的食物,像米猪肉、青蛙和蛇肉,这些食物中含有的绦虫虫卵没被高温杀死,人误食后,虫卵在人体内存活下来,最后变成成虫进入人脑。另一种途径是经过传染源把虫子带进体内存活,譬如虫卵粘到手上,手又没洗净,就容易导致虫卵进入人体。

            昨日,记者现场采访了姑娘的父亲李先生。李先生说,女儿一直在家里帮他种植苹果。离果园不远有个水库,女儿经常吃水库里的田螺和青蛙。

            记者从孟教授处得到证实:田螺和青蛙都带有大量的寄生虫,如高温消毒不充分,人食用后寄生虫就会在人体内存活。

            本报讯一夜之间,巩献田成为中国法学界最受关注的人物,原因是他的“一封公开信叫停了《物权法》”;而在此之前,他仅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一名普通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开信发表后,引起的反响也许远远出乎巩教授的意外———自己对《物权法》意见的一封信,会让自己成为一些人眼里的“勇士、民族脊梁、民族英雄”和另一些人眼里的“法盲、历史罪人、全民公敌”。在公开信发表后声明不接受任何采访,并在某媒体刊出一篇报道后,对媒体避之而唯恐不及的巩献田教授,还是在北京他的家中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因为,他希望能够通过这篇报道,让关心他和他的观点的人,能够得到全面、公正的信息。今晚,他还将在清华大学就此事作出说明。

            2005年8月,巩献田教授发表了一封“致吴邦国委员长并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公开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违宪。2006年1月,有消息称,《物权法(草案)》立法进程已被“搁置”,原因就是巩教授的这封公开信。巩教授认为,这个草案严重违反了《宪法》中关于“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明显鼓吹私有化倾向。

            中国法学界展开了一场争论,以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草案》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江平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物权法主要起草者之一王利明为代表的《物权法》论战正方,和以北大法学院教授巩献田、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左大培、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晓青等为代表的反方,就物权法展开辩论。

            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物权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草案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审议,至此,关于《物权法(草案)》正反两派的白热化争论似乎暂时有了“结局”。

            这场争论,巩献田教授本人如何看待?他写公开信初衷是什么?是否真如有人所说,“搅黄”了一部法律?本报记者对他进行了专访。

            巩献田: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我感觉到问题很严重,这部法的立法技术相当低劣;这是为全中国人民立的法,关系重大。所以我就没有更多的考虑,写了那封公开信,因为他们违背宪法在先。

            巩献田:有三个原因。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物权法(草案)》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本人理当响应。第二,该《草案》无论就形式还是内容来看,都存在着严重违背宪法的原则问题,此外其立法技术相当低劣。第三,我认为不通过上书和公开信的形式,不起什么作用。现在看来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巩献田:《公开信》发表不久,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同志打电话告诉我说他们的领导要约我谈。去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胡康生主任、王胜明副主任以及室副主任扈纪华、处长杜涛同志在人大会堂宾馆约见了我。我进一步向他们坦诚地陈述了我的看法。

            对于国家立法机关的领导同志们如此重视和认真听取一个普通党员和一般公民的反对意见,为此我感到高兴和欣慰,因为这是按照毛泽东和邓小平同志所一贯倡导的、中国共产党历来实行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向着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方向迈步的具体措施和行动。

            本报记者:有文章说您“一封信影响了立法进程”,甚至说您“搅黄”了这部法律的出台。

            巩献田:所谓“一封信影响了一部法律的立法进程”的说法,是极为荒唐的。任何一个对我国的立法体制有所了解的公民,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我国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假如“一封信”能够影响了一部法律的立法进程,那只能说明这封信正确反映和集中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试问我一个人能“搅黄”一个“法律”吗?对法律草案的继续讨论修改完善就是“搅黄”吗?据物权法草案的起草们所说,这部草案是经过10多年的“无数次研讨会”,而且得到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评价”,可是,仅仅由于我一个“完全不懂《物权法》,完全是歪曲性的理解”的人,对《物权法》草案采取了“不是按照正常的学术讨论的方式”,写的信是“言词激烈荒谬”的,是“无理指责”,蛮横的“打棍子”和“扣帽子”的,“极不科学的”的观点,“极不严肃的”态度,“极不负责的”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决定暂时不审议,是让人们继续讨论修改和完善,这怎叫“搅黄”呢?

            本报记者:您和反对意见的主要分歧在哪里?有些人认为您是在否定保护私人财产权?

            巩献田:我们与物权法起草者的根本分歧,绝不在于是否保护私人财产权,因为只有坏蛋和白痴才主张不保护私人财产权。分歧主要在于:是真正保护绝大多数人的财产权还是保护极少数人的财产权。我们认为,只有强调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权,私人财产权才能得到可靠的保护。我们主张:在一般和通常情况下,只有首先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权利,才能保护绝大多数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

            本报记者:您的公开信还呼吁立即停止出售国有财产,赶快研究制定《国有财产流失追究特别法》。这和物权法有什么关系?

            巩献田:国有资产的流失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生产资料私有化是最重要的原因。按照现在的《物权法》草案的思路,不但不能阻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正相反,将带来国有资产的更大量流失!

            巩献田的学生,一位法学博士表示,巩老师是在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因为这不但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好处,只会给他带来压力。这位学生认为,把物权法控制在宪法的范围内,是个非常严谨的法学问题,就是说,要立物权法就必须要把宪法和法理吃透,然后才能进入具体的基础环节。但是物权法脱轨了,物权法是要突破宪法的规定进行平等保护,这样做也可以,但是要先修改宪法,在修改宪法之前这样做,就是违宪。

            另外,巩老师认为个人的物权也应该保护,他从来没有反对这一点。但是,他认为关于国有资产的保护,是应该特别考虑的。比如,像教育和医疗,如果国家不掌握一定的资产份额和资源,就没有力量让像下岗工人这样的困难群众来享受公共福利,国家就无法让群众公平、平等地享受公共资源。另外,现在国有资产向私人腰包流动,却要对其进行保护,这无异于承认一些人使用非法手段得到的资产最后变得合法了,需要和其他公民通过诚实劳动得到的财产一样平等地接受保护,这不公平,也没有一个反向的环节使国有资产再流回来。

            巩献田老师的另一位学生说,据他了解,有一些民法学界的老师和学生都很理解巩老师,尤其是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在一些反对意见中,很大成分是恼怒,是一种人身攻击和非理论探讨之外的东西,这让人非常反感。”这位法学博士说,民法学这几年一直走的是纯专业化、垄断化的封闭道路,他们认为,你没有学过法国民法典等,就来探讨是不合适的。但是,他们忽略了,立法背后必须有法理学的支撑。就反对方目前在网络上的回应看,在法理上,却很少有和巩献田老师进行正面交锋的。

            巩献田老师衣着朴素,面色红润,眼神清澈,说话带着浓浓的山东口音。他和他的老伴都是非常随和的人。从外面回到家里,老伴还“埋怨”他说,“老头子,看看你,图啥,就在刚刚你出去的两三个小时里,我又帮你回绝了10多个要求采访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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